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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交市人民法院2017年决算编制情况说明
作者:刘瑞琴  发布时间:2018-09-12 18:41:47 打印 字号: | |

 

古交市人民法院2017年决算编制情况说明 

 

一、单位基本情况 

 

古交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91月,内设10个机构,规格为正科级。核定行政编60名,现有在职正式职工55人,其中党组成员9人。 

 

二、主要职责 

 

古交市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,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,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 

 

1.依据法律法规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、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。 

 

2.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、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。 

 

3.审理法律规定应由基层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。 

 

4.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。 

 

5.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。 

 

三、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 

 

    12017年度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。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813986.93元;其他收入 103003.79元;本年收入合计9916990.72元。 

 

    2、本年支出合计9970951.63,同比增加3.82%,主要为案件数量加大,外出办案次数增多,差旅费、车辆燃油保养增多。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9813986.93元,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91408.36元,商品服务支出2291629.02元,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4444.95元,其他资本性支出276504.6元。 

 

   32017年我院车辆共16辆,三公经费支出278600.09元,同比增加 36.42 %,主要为案件数量增加,外出办案次数大幅增多,车辆燃油、保养次数增多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064.09元,公务接待费3536元,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。没有因公出国费用。 

 

 

  

责任编辑:闫健江